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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法院失信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岳修义欢迎大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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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岳修义
身份证号:4107241962****1011
家庭地址:获嘉县亢村镇王官营村12组1241号
执行内容:岳修义申请执行王艳中、陈军平、李秋玲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豫民再630号民事判决书予以撤销。王艳中于2019年1月11日向本院提出执行回转的申请,要求被执行人岳修义返还已执行款项104503.7元及利息、钢管7200米、扣件2000个、二审受理费2573元,但被执行人岳修义至今未履行义务,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将岳修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