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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强任安溪县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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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上午,安溪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廖皆明主持会议,副主任黄明哲、叶海强、汪礼才、黄汉阳出席会议。县委书记吴毓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友爱,县政府副县长王礼藕,县法院院长许良才、县检察院检察长胡激洋、县监委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驻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县政府办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或人选,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人事任免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刘永强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接受吴毓舟同志辞去安溪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决定副县长刘永强同志代理安溪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来源:安溪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