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判了荆门一男子入室盗窃被发现竟持电棍电击,强制猥亵女事主结果…
来源:荆门晚报
入室盗窃
被女事主发现后狗急跳墙
动用电棍电击女事主
并实施强制猥亵
此外这个人
还盗窃作案多起
涉案男子该当何罪?
(网络图)
近日,沙洋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此案,涉案人犯盗窃罪、抢劫罪、强制猥亵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万元。
涉案人为陆某,今年52岁,钟祥人,小学文化程度,曾因犯盗窃罪于2019年5月被京山市人民法院判过刑。
事发经过
2020年4月1日晚,陆某窜至沙洋搜寻盗窃作案目标。
次日零时,陆某通过一平房住户一扇没装防盗网的窗户钻进屋内,在一卧室内盗得现金9200元、2部手机、一条芙蓉王香烟等财物。
其间,被惊醒的女事主发现陆某后将其堵在房间里。女事主用手机报警时,陆某持随身携带的电棍实施电击,还用刀抵着女事主的颈部威胁她不准报警。
陆某见女事主屈服后,强制将她摁倒在房间床上,用一条裤子勒住其脖子,对她进行强制猥亵。女事主趁陆某不注意用手机向在附近居住的女儿求救。女事主家人很快赶至现场,与接警赶到的民警一举将陆某抓获归案。
(网络图)
警方很快查明陆某入室盗窃、抢劫、强制猥亵的相关事实。此外,警方通过深挖还查明了陆某犯下的其他案件:
? 2019年12月7日晚,陆某窜至沙洋城区一公司门口盗得一辆未上锁的电动三轮车(价值1865元)。
? 2020年3月下旬的一天晚上,陆某窜至沙洋城区一单位院内盗得一辆未上锁的山地自行车(价值521元)。
? 随后,陆某骑着盗来的自行车在一居民家门前又盗得一辆电动三轮车(价值2555元)。
警方破案后,3辆被盗车辆已被追回并返还失主。
警方查明案情后,以涉嫌犯盗窃罪、抢劫罪、强制猥亵罪将陆某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不久,沙洋县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网络图)
法院开庭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陆某入户盗窃他人财物,被他人发现后,为抗拒他人抓捕,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同时使用暴力强制猥亵他人;另外还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盗窃罪、强制猥亵罪。陆某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陆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陆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陆某当庭自愿认罪,对其可从宽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决陆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9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万元。
记者/秦文 通讯员/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