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2022年2季度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排行信泰保险公司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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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季度各家保司偿付能力数据已经出炉,上季度偿付能力回顾:
2022年1季度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排行
这里,大鱼为大家整理了日前已公布的64家寿险保司2022年二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汇总。一起看看吧。
2022年2季度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排行:
结合上季度的偿付能力来看,二季度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整体差异不大。其中,华汇人寿、弘康人寿、信泰人寿在本次的偿付能力报告披露中,暂未公布风险评级,但已通过银保监会“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按时完成了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的数据报送。
百年人寿、渤海人寿、合众人寿、三峡人寿4家寿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C,不达标。
其中百年人寿和三峡人寿,三峡人寿上半年的经营状况不尽如意,净利润降低了0.54亿,此前,重庆监管局曾答复人大代表的相关建议,直言由于各项指标方面的不满足,三峡人寿可以暂缓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百年人寿表示评级结果主要由于操作风险中公司治理方面,此外,与前海人寿的处境类似,股东层面中绝大多数股权,已处于被质押或冻结状态。两家寿险公司最新一期风险评级,由B类直接降为C类。
另外,
值得关注的是在去年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不断下滑的富德生命人寿,仍未公布其一、二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
其综合偿付能力指标在去年的第4季度已经逼近监管红线,在其公开披露的报告中备注,已向银保监会按时完成相关数据的报送,但未披露其风险综合评级。从去年的财报来看,2021年富德生命人寿实现总计盈利5.25亿元,较2020年同比减少了5成。
偿付能力怎么看:
1)偿付能力充足率
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即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
2)偿付能力达标三要素
2021年年初,银保监会正式下发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 ,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新规要求偿付能力监管指标扩充到3个,只有3项同时满足,才能称得上是“偿付能力达标公司”:
A.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
B.综合偿付能力:不低于100%;
C.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
并且,根据偿付能力新规,银保监会和派出机构会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60%的公司进行重点核查。另外,根据偿二代二期规则执行下的新评级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已正式从A、B、C、D四类细化为AAA、AA、A、BBB、BB、B、C、D八类。
总的来说,偿付能力虽然不必过高但也要维持在相对充足的水平。
3)偿付率怎么看
偿付率本身是一个变动值,受保险公司成立时间、经营策略、历史阶段等很多因素的影响,有中国银保监会严苛的“考核标准”,当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或低于监管红线时,银保监会就会强制采取措施,例如要求保险公司股东增资、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资金运用渠道、暂停发行新保单等等。
另外,偿付能力过高也可能意味着保险公司有很多钱被闲置了,反映出的其实是保司的投资效率低,或是保司销售量少,对最低资本的要求低。
所以,在挑选保险时,要理性客观,
并不是偿付能力高的保险公司的产品就一定好
,需要参考的因素还有很多。
大鱼点评
在已公布数据的64家寿险公司中,有48家保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有15家保司在120%-150%、1家保司在100%-120%、没有低于100%的保险公司。
其中,上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的3家寿险保司中:
合众人寿、渤海人寿在风险评级中获C类评级,偿付能力持续不达标
。上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前海人寿暂未公布偿付能力及风险评级,有待观察。
偿付能力对于保险公司的健康运营至关重要,一旦发生偿付风险,不仅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投保人或被保人的利益可能也会受到些许影响。本次“偿二代”二期工程相较原来规则资本认定更加严格,不仅完善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计量标准,大幅度提升了风险因子,同时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增值计入实际资本。
根据银保监会规定,因新旧规则切换导致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或综合偿付能力大幅下降或跌破监管临界点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一司一策确定过渡期政策,并督促公司制定过渡期计划,严格落实,最晚在2025年起全面执行到位。目前有部分财险公司受到影响,已获得“偿二代”二期过渡期政策名额,暂无寿险公司受影响。
按照偿付能力新规,对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60%的公司,会被列为重点核查对象,由银保监会和派出机构进行偿付能力数据核查。
因此,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30%以下,就要考虑增资补血了,不然一旦低于120%就有可能被列为非现场核查的重点核查对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三峡人寿、爱心人寿、中韩人寿等,都需注意。
总的来说,“偿二代”二期工程的实施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影响有限。大部分保险公司凭借丰厚的资本实力仍能实现远高于监管红线的偿付能力;对于部分实力较弱的保险公司,也能够督促其通过调整战略来推动业务发展或调整其资产配置和负债结构等方式来满足监管要求。
在今年上半年,不少险企都成功通过发债、股东增资、以及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等方式“补血”。
如近日中韩人寿15亿增资引战获批,由合资险企变为中资;英大财产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增资35亿元,转增后注册资本增加至66亿元;利安人寿成功发行10亿元资本补充债......
最后,在保险购置的层面,保司偿付能力仅作为评判保险公司风险的因素之一,还需要结合产品责任本身和投被保人的实际情况综合选择。如有疑问,欢迎后台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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