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强上市培育,推动境内外优质独角兽企业在深交所上市
深圳市政府发文称,将加强“独角兽”企业上市培育,推动境内外优质独角兽企业在深交所上市。
4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意见》指出,要大力培育“独角兽”企业(成立10年以内、估值超过10亿美元、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的企业),持续推进“优上市”(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具体而言,《意见》表示,要从三方面大力培育“独角兽”企业。
一是构建潜在独角兽企业发现机制。制定深圳市独角兽企业遴选发现指标体系,联合第三方高端智库、风险投资机构等组成独角兽企业评价委员会,聚焦生物医药与健康、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量子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精确锁定具有“硬核”科技、爆发式成长潜力的企业,建立独角兽企业培育库。
二是优化独角兽企业培育体系。提供“服务资源包”支持,搭建政府、入库企业、投资或服务机构等开放式协同对接平台,围绕入库企业成长需求,量身定制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向,鼓励开展颠覆性创新。市级重点专项财政政策对独角兽企业和入库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市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提供推广示范渠道。
三是提供高效率多层次的融资支持。一方面,发挥千亿政府引导基金和百亿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吸引创投机构加强对入库企业的股权融资支持,推动股权投资机构与入库企业信息有效协同。
同时,鼓励国有创投机构积极参与入库企业培育孵化。支持市属国资参股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独角兽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可量化投入,可视同考核利润。加强独角兽企业上市培育,推动境内外优质独角兽企业在深交所上市。
此外,《意见》指出,要持续推进“优上市”工作。
首先,是打造全链条上市培育体系。建立全市企业上市数据库,搭建“星耀鹏城”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平台,按照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目标,梯度培育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强化上市培育统筹领导,加强协调服务,帮助拟上市企业解决问题。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加大协同招商力度,积极吸引优质企业来深上市和投资。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拟在境内上市并完成上市辅导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直接在境外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对重组外地上市企业并将其注册地迁入本市的企业以及迁入本市的外地优质上市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鼓励IPO专业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各区可视其贡献给予经费支持。
其次,优化上市企业后续服务。依法依规为上市企业在项目用地、贷款融资、税收优惠、环境容量、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上市企业充分运用资本市场再融资功能,引导上市企业再融资投向实体经济,对其募资新增本地重大优质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发挥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作用,积极妥善化解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确保深圳上市企业经营发展稳定。
再次,推动上市企业做大做强。将重点上市公司纳入市领导挂点服务骨干企业范围,对产值(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助力企业成长为世界500强企业。支持企业以并购重组促产业升级,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布局,重点扶持产业链缺失、高端品牌、高端技术等并购项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上市公司参与国企改革,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鼓励上市公司国际化发展,在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并购、风险防范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
《意见》指出,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工作目标,一方面,是市场主体总量快速增长,年均新设立市场主体超50万家,到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460万家,各类企业总量超过320万家,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占比达到7:3。
另一方面,是市场主体质量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超过1.5万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600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达到80家以上,境内外上市公司突破600家,世界500强企业增至10—12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2万家,独角兽企业新增20家左右。
《意见》显示,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