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买保险拿回扣,生病后保险公司作出决定:拒赔!-保险公司给回扣
据中华网财经一则消息
消费者张某因确诊甲状腺癌,向保险公司申请重大保险理赔金
可是在理赔调查中,公估人员发现张某曾向业务员索要佣金,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公司以合同无效为由,
对张某做出拒赔决定
与此同时,银保监亦对该业务员处以5万元的罚款
对于绝大多数拒赔案件来说,我们往往都是站在消费者这边
而这一次保司的决定却赢得了一片叫好
返佣一直是保险行业不成文的潜规则
佣金本是业务员合法所得,是销售前后咨询和服务的劳务报酬
但有不少业务员通过返佣的操作恶意竞争,扰乱行业
业内传言,中国保险行业的矛盾在于:
业务员急于开单,和消费者并不急于买单之间的矛盾
一直以来,保险市场的买方在交易上处于有利地位
保险教育的缺失,让客户觉得保险可买可不买
而业务员则迫于生存和考核的压力
为了开单,自然不少人是不计代价
于是许多消费者会在购买保险时,索要返佣,谁返得多找谁买
在返佣陷阱的驱使下,很多消费者忽略了产品本身是否符合需求,做出盲目选择
而拒绝返佣误导、坚持专业精进的业务员,却陷入业绩不足的恶性循环,被迫离开行业
长此下来,
优质业务员流失,大量保单缺乏服务人员,最终还是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故而监管也是不断加大惩罚力度,绝不姑息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亦有对返佣行为做出约束
根据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但由于存在返佣隐秘、取证难的问题,也是屡禁不止
尽管在本次事件当中,保险公司的拒赔是否合理仍有商榷
根据
《民法通则》
和
《合同法》
中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
保险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有欺诈和胁迫、无权代理、双方代理、恶意串通以及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行为
似乎尚未把返佣行为列入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
客户向业务员索要返佣,主要明文规定的惩罚方在于销售方
也就是说,张某其实还是有机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的可能
但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危害行为并不值得鼓励
免费的往往是最贵的,专业的服务从来不是廉价或免费
只关注眼前利益,会让有素养的业务员渐行渐远
最终一定是双输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