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安排10亿元给予复工复产企业贷款贴息支持
为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广西多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企业复工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方案》,明确各级财政统筹安排10亿元(人民币,下同)资金,按2%利差补贴方式带动投放500亿元低利率复工贷款。
3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举行广西财政贴息复工贷款政策新闻发布会,就前述工作方案作政策解读。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5部门联合于3月9日印发《企业复工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范世祥在会上介绍,在支持行业企业范围方面,广西本次财政贴息复工贷款政策明确了“三个重点”、“三个优先”、“两个比率”。
其中,“三个重点”就是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明确包括个体工商户。“三个优先”就是优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提出的重点企业建议名单内企业,优先支持复工率高、产值新增潜力大的行业企业,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批发零售、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
“两个比率”就是工业企业贷款投放比率和民营企业贷款投放比率。对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原则上发放财政贴息复工贷款中工业企业贷款占比不低于70%,民营企业贷款占比不低于50%;对于城商行和农合机构,原则上工业企业、民营企业财政贴息复工贷款投放占比分别不低于50%;其他银行机构在分配的贴息资金计划额度内对上述有关重点行业企业给予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