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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揭基金分仓猫腻律师监管层应查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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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揭基金分仓猫腻律师:监管层应查潜规则

举报信揭基金分仓猫腻律师:监管层应查潜规则 更新时间:2010-9-14 5:40:51   基金一般携带巨资入市,因此需要通过多家券商的交易席位同时进行交易,这就是所谓“分仓”的由来。基金的分仓成为了券商的香饽饽,然而这个香饽饽背后隐藏着不少猫腻。

基金一般携带巨资入市,因此需要通过多家券商的交易席位同时进行交易,这就是所谓“分仓”的由来。基金的分仓成为了券商的香饽饽,然而这个香饽饽背后隐藏着不少猫腻。

正在投资者对基金的高换手率、高佣金质疑之际,记者接到了一封举报信。这封举报信提到了广受关注的分仓问题,包括分仓向股东倾斜、以销售换分仓中均暗藏猫腻,有违规之嫌等。

事实上,早在2007年,证监会曾下发 《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一家基金公司在一家证券公司的交易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的30%;同时禁止基金公司将席位开设与基金销售挂钩,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券商承诺交易量。

但是记者收到的举报信中称,如今市场上依旧不乏“以身试法”者。分仓向股东倾斜甚至向股东输送利益已经成为业内潜规则,而用分仓换销售也是业内公开的秘密。

对于分仓向股东方倾斜的问题,基金公司表示“自己处境不易,在夹缝中求生存”。

“很多时候股东方给予了我们很多支持,特别是新基金难发的时候,股东方很积极帮忙,如果在分仓上不能照顾,我们自己也说不过去。”一位基金公司工作人员称。

另一位业内人士则认为,分仓过于向股东方倾斜,不排除有些基金频繁交易为股东输送利益之嫌,最后是肥了股东,瘦了投资者,这也正是基金分仓的猫腻之一。

与此同时,举报信称,今年上半年市场呈现单边下跌的情形,新基金发行举步维艰,而券商成为了基金发行的“救世主”。上半年,深圳某大型基金公司在发行新基金之际,曾经于一家券商达成协议,一旦基金销售量达到基金公司的期望值,那么上述券商从该基金公司获得的分仓量将至少增加两成。事实上,对于规模濒临清盘线的老基金,券商也会积极营救,而随之而来的是基金交易量的增加。

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称,基金公司对于的券商进行分仓的选择,一般是根据研究支持和销售而定,由投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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