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A股实施349份股权激励计划创业板公司热情最高
年内A股实施349份股权激励计划创业板公司热情最高
近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发表署名文章《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提出“十四五”时期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六大任务,其中提到“要持续优化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机制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做优做强。”
股权激励作为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已成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效手段。数据显示,按预案公告日计算,今年以来截至12月1日,A股市场共实施了349份股权激励计划,其中256份为限制性股票激励,92份为股票期权激励,1份为股票增值权工具。
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旨在通过利益关系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往往非同一主体,通过股权激励建立两者之间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可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从各板块实施情况看,创业板上市公司热情较高。在上述349份股权激励计划中,创业板有120份,主板、中小板和科创板分别有102份、83份和44份。
从行业实施情况看,技术密集型行业居多。上述349份股权激励计划中,排名前五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有57份,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有56份,专用设备制造业有32份,医药制造业有26份,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有25份。
郭一鸣表示,由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人才竞争不断加剧,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以给员工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是将激励对象的利益和上市公司的未来绑定,驱动利益相关方为上市公司贡献更多价值。这些价值并不只是劳动付出,还能让利益相关方调动相关资源。尤其是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股权激励更是国有企业转型的一种标配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所有者缺位的问题。
11月27日,国资委发布数据显示,目前,中央企业621户子企业已选聘职业经理人近5000人,119户控股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
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出,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制度,在对象、方式、定价等方面作出更加灵活的安排。优化政策环境,支持各类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强化劳动者和所有者利益共享,更好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上市公司员工积极性。
展望“十四五”,盘和林表示,要创造更加灵活的股权激励机制,以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放权给企业自主设计激励体系,让企业自己去协调原股东和企业员工激励之间的利益分配。同时,制度层面要着力解决利益各方的分歧冲突。对于国企,还是要平衡国有控股和职业经理人股权激励之间的利益问题。
郭一鸣建议,首先,继续完善和规范相关政策,让股权激励尤其是中长期股权激励继续发挥作用;其次,完善股权激励的考核指标,尤其是不能以单一的利润等指标来考核,应该探索更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指标;此外,应继续加大股权激励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