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十二万将加税今天遭遇剧情反转但中产疑虑未消
年收入十二万将加税?今天遭遇剧情反转,但中产疑虑未消
年收入十二万将加税?今天遭遇剧情反转,但中产疑虑未消 MBAChina 【MBAChina网讯】“年收入超12万即属于高收入群体,国家将对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税”,最近两天,这则“消息”让无数年收入过12万,但面对高房价依然有心无力的中产们感到心塞。戴上“高收入群体”的高帽,现实生活却处处逼厄;明明税负已经让人苦不堪言,却还要继续加码。
不过,在今天下午,剧情发生反转,有专家出来辟谣称:“年收入12万元是高收入人群纯属谣言”。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12万属于高收入人群”的说法到底是怎么来的?难道是无中生有?
12万从何而来?
事件的由头,源于10月21日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局面增长实施意见》,意见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这么一段话:
“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该消息最初由新华社报道,在新华社的报道中,压根没有出现“12万”的字眼。后来,其他媒体在解读该消息时,多次提及和引用9月24日中国经营报的一篇有关个税改革的报道,在那篇报道中,我们可以读到这样的说法:
“按照现在的税制设计,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称为高收入群体,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标阶段,年应税所得12万元的阶层是重点调节的人群。”
“年收入12万元以上属于高收入群体”的说法,从9月24日就悄悄提前出发了,借由中产阶层对税负的痛感,短短两天一路冲向舆论场的风暴眼。
正如下午出来辟谣的专家所解释的,国家并未正式发文用一条年收入12万的线把高收入群体圈起来;但是,中国经营报的记者也并没有错:在国家的税务系统中,年收入12万确实是一个区分高低收入人群的微妙节点。
年收入12万以上的人群首次闯入税务系统的“法眼”,是在11年前。2005年,国务院通过了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将“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明确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情形,并授权国税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12万收入者,从此成为国税总局“念念不忘”的对象。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通知里面说: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是加强高收入者征管的重要措施”
将年所得12万对应于高收入者,在税务总局那边几乎是一个不言自明的共识。自2010年后,税务部门几乎每年都会下发关于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年7月,新个税法实施条例发布,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人群由多了一重“关照”。第三十六条规定: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可以看到,从中央到地方的整个税收系统,默认“年收入12万以上的纳税人”为需要“特殊照顾的纳税人”,那可是“高收入人群”。
而在地方官媒的认知中,年收入12万以上也被自动归入了高收入者。比如2011年,广州日报以《广州8成高收入者年入12万以上,人均纳税5.3万》为题刊发报道,文中称:
“今年(广州市地税局)首次发布了高收入人群年所得分布情况。据统计,高收入人群的年所得主要分布在年所得12万元至50万元的区间……”
既然10年来税务系统和媒体都默认12万为高收入的界限,因此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何今年9月中国经营报的记者会认为“按照现在的税制设计,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称为高收入群体”。
不过今天下午,财政部专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钢对外解释称:年收入12万元实行自行纳税申报已实施多年,并不是新鲜事物,没有任何加税的意思,更不是区分认定高收入的基准。
什么时候征税?
准确来说,若根据国务院21日的实施意见就得出国家将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者增税”的结论,并没有充分依据。意见中固然出现了“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的字眼,不过,意见却并未对“高收入者”有明确的定义,在具体措施出台之前,这是一片广阔的模糊地带,大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将来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加大对高收入者征税”,现在也不得而知,毕竟个税改革还处于顶层设计的阶段。但其中的一个方向却是明确的:提高个人所得税在全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重点向拥有多种收入渠道和财产性收入的高收入者开刀。
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小川认为,现在我国正进行个税改革,个税改革方案确定之后,应该会按项目征收,而不是限定额度,因此高收入的界定值可能并不太重要。
把刘小川的看法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如果你的12万年收入绝大部分来自工资,那么后续应该不会受太大影响;但要是你在12万的工资收入之外还有其他收入渠道,那么以后就不可避免要加税了。
年收入12万左右的工薪阶层会不会真的被加税呢?三到五年内或许能揭晓答案。根据中国经营报的报道,我国的个税改革将分为三个阶段,如下表所示: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已经是箭在弦上,3-5年,我国中产工薪阶层或将迎来新税率的落地。
中产的不能承受之重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最大特点就是工薪阶层占纳税主力。根据2015年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的缴税情况,收入占前20%的最富裕人群缴纳了将近87%的个人所得税,但中国则是普通工薪阶层贡献了将近60%的个人所得税。
无论是社会多次呼吁上调个税起征点,或是对“年收入12万属高收入人群”的反弹,都跟工薪阶层的税负过重直接相关。减轻工薪阶层的税负,将税负转移至真正的高收入者,既符合经济社会转型的需要,又顺应民众的呼声。
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向高收入者增税是一个全球趋势。经济学家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中揭示了当今全球贫富差距拉大的严峻现实,加大对高收入者(尤其是有大量财产性收入的高收入者)征税乃势所必然。
只不过,假如中国还在用11年前的标准来为今天的收入高低划分,不免严重脱离现实。2005年深圳平均房价不足7000元每平米,年入12万可以活得很滋润,省吃俭用几年就能供得起首付,现在在深圳年收入12万,呵呵…..
深圳二手房均价十年增长幅度 数据来源:深圳链家市场研究中心
所以说,刚刚平息的房价暴涨已经让中产们心急火燎,此时任何加税的消息都是他们的不能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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