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回归股票市场是否可期
“T+0”回归股票市场是否可期?
前证监会主席肖钢日前接受采访时指出,长远来看,在A股市场实施“T+0”是交易制度未来改革的一个方向。但“T+0”也存在一些弊端,比如,容易诱发投机炒作行为,在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会引发暴涨暴跌……蓝筹股盘子大,估值稳定,波动较小,抗操纵性强,率先试点“T+0”交易风险可控。肖钢的讲话引来市场热烈反响,这几日蓝筹权重更大的沪指明显比创业板走得更强。怎样解读肖钢讲话对市场的影响? “T+0”回归股票市场是否可期?
蓝筹股率先T+0 ?out了
皮海洲
T+0会率先在蓝筹股试点吗?这个可能性是非常低的。肖钢提出这一看法,表明他现在有些out了。因为股龄稍长一点的投资者都知道,T+0会率先在蓝筹股试点的说法其实是2014年最流行的说法,而当时的证监会主席正是肖钢本人。所以,肖钢的这个说法,显然又将我们带到了2014年。
2014年,T+0会率先在蓝筹股试点的观点几乎在管理层之间形成了共识。这种说法在当时是符合市场发展现状的。因为当时管理层一直在倡导价值投资,引导投资者投资蓝筹股,毕竟当时的蓝筹股也确实面临着价值低估的问题,如贵州茅台,2014年3月时的股价就在150元附近;工商银行的股价基本在3.5元以下。蓝筹股当时是遭到市场遗弃的。所以,当时管理层达成在蓝筹股中试点T+0的共识有引导投资者价值投资之意。
但现在的市场情况明显发生了变化。随着更多外资的流入,以及国内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壮大,蓝筹股普遍成了机构投资者抱团取暖的对象,以至很多蓝筹股的价格早就炒到了历史的高位,甚至是一再创出历史新高。如贵州茅台的股价已由当时的150元附近上涨到了1700元附近,而中国平安的股价也是原来的4倍,工商银行是被市场认为股价低估了的银行股的代表,股价也由原来的3.5元以下上涨到了目前的5元之上,涨幅也在40%以上。因此,目前大多数蓝筹股的股价并不低。如果此时将投资者引导到蓝筹股中来,这不仅不是价值投资,相反有让投资者高位接盘的嫌疑。
而且蓝筹股抗操纵性强的说法也未必正确了。随着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壮大,一些蓝筹股在机构的抱团取暖之下也都变成了“小盘股”。如在机构的抱团之下,贵州茅台等蓝筹股的股价一再创出历史新高。虽然市场不能把机构的抱团取暖与市场操纵等同起来,但这种抱团取暖也表明,机构的联手是可以改变蓝筹股公司股价的。
所以,现在市场上的蓝筹股显然不是6年前的蓝筹股了,目前的市场也不是6年前的市场。而肖钢主席对蓝筹股的认识还停留在6年前,这显然是out了,甚至有刻舟求剑之嫌。可以说,现在的T+0试点完全没有理由选在蓝筹股的身上,而是更应该在试点注册制的市场如科创板、创业板进行试点。因为注册制改革将股票的涨跌幅放宽到了20%,这意味着股票的振幅加大了。而振幅的加大既意味着投资收益的增加,也意味着投资风险的加大。但二者都离不开T+0交易,通过T+0来保住收益,同时也通过T+0来防范投资风险。
至于T+0可能诱发的投机炒作问题,这就更无须肖钢主席来操心了,上交所早就想好了对策,即引入“单次T+0交易”。如此一来,T+0诱发市场投机炒作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同时也可以让投资者及时地兑现收益,避免坐过山车,还可以让投资者及时纠正错误,避免投资风险的加大。可见“单次T+0交易”确实是值得推广的一种交易方式,可率先在科创板、创业板进行试点。
T+0可先在科创板试点
曹中铭
证监会前主席肖钢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蓝筹股盘子大,估值稳定,波动较小,抗操纵性强,率先试点“T+0”交易风险可控。肖钢的观点也在市场上引起关注。个人以为,A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是迟早之事,可先在科创板进行试点。试点顺利的话,可在整个市场全面铺开。
T+0在市场上已属于老话题了,而且,A股市场对于T+0交易也并不陌生。在A股市场诞生的最初几年,沪深股市就实行过T+0交易。但由于T+0交易制度下,市场投机行为过于猖獗,证监会出于防范市场风险方面的考量,叫停了T+0,实行T+1交易制度,并从1995年1月1日开始沿用至今。
但多年以来,股市对于重启T+0交易的声音却不绝于耳。其中,既有来自专家学者的声音,也有来自股民基民的呼吁。而作为监管部门,证监会也曾多次表态要对T+0交易进行研究,但至今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而在前不久,上交所曾提出单次T+0的观点,一时间也赚足了眼球。
事实上,市场呼吁重启T+0交易制度也并非没有理由。一方面,多年来A股市场一直在大力推进国际化进程,与成熟市场接轨则成了主要目标。在境外有42个资本市场都实行T+0回转交易,像我国香港、美国等股市即是如此。与成熟市场接轨,T+0是一道必须迈过的坎。
另一方面,在股指期货推出之后,由于股指期货实行T+0,而A股实行T+1交易制度,客观上,对于A股投资者不公平。而且,由于股指期货有50万元的资金门槛,导致能够参与股指期货对冲风险的只有少数投资者。如此情形下,A股实行T+1交易制度,更引起投资者的质疑与诟病。
此外,T+1交易模式下,无法发挥T+0交易制度下的及时纠错功能。A股市场是以中小散户为主的市场,散户投资者由于受分析能力、投资决策能力、判断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日常投资活动中,常常会出现投资错误的现象。但T+1交易模式下,即使交易当天发现投资出错,也无法及时弥补,只能眼睁睁看着股价下跌,损失放大。
对于肖钢所声称的蓝筹率先试点T+0的观点,个人以为值得商榷。首先,何为蓝筹股,什么样的上市公司不是蓝筹股,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对于一家企业而言,由于研发投入、市场环境、行业周期等方面的影响,其业绩与成长性是会受到影响的。蓝筹股也可能因之变成业绩与成长性均不佳的上市公司,而某些上市公司也会变成蓝筹股。对于一家上市公司而言,频繁改变交易方式,既不利于投资者进行交易,也容易在市场上产生混乱。
而且,由于蓝筹股分布于不同的板块中,那么将会出现同一板块的股票,有的实行T+0交易,而有的实行T+1交易的一幕,如此无疑会让投资者无所适从。对于同一板块的上市公司而言,个中也会产生不公平的问题。
A股市场要重启T+0交易,必须过试点这一关。只有试点成功了,才可在整个市场中铺开。T+0启动试点,个人以为应在某一板块中进行。科创板作为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田”,已启动多项改革措施,其中,差异化交易制度亦是其中的亮点。科创板开市已满一年,挂牌股票已达157家,数量并不多。而且,由于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能够参与科创板交易的投资者并不多,在科创板试点T+0,影响最小,效果最佳,个人以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T+0理应结合注册制改革
黄湘源
T+0应该趁注册制改革步步推进之际顺势而为,否则难免弄巧成拙。证监会前主席肖钢关于T+0可在蓝筹股中先行一步的建言其用心虽然不可谓不良苦,不过,实践中未必具有恰当的可行性。
所谓T+0不妨可以在蓝筹股先行一步的说法,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其实不过是脱离A股基本实际的空想。目前,A股的基本板块除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外,其他所有有关板块的划分都不过是概念性的,并没有清晰的边界,也不具备固定的归属。以蓝筹股为例,一般而言市场所公认的蓝筹股板块主要分布在沪深主板,不过,这不仅并不等于创业板,中小板就没有自己的蓝筹股,即使是一向就被市场习惯上所归入沪市或深市蓝筹股板块的某些个股,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不排除会有一些个股由于业绩的变化或者并购重组的原因而存在被移除出局的可能性。如果非得要在沪市或深市的所谓蓝筹股板块试行T+0,那么,在缺少一个可资界定的蓝筹股评判标准的情况下其可操作性难免会成为一个问题。即使在标准问题上好不容易形成了某种共识,也许还要经过某些必要而公正的资格评估。这一番工作做下来,决不会比任何性质的评先争优活动来得简单。一件本来意义上非常市场化的事情,为什么还非得如此依靠繁琐的形式程序甚至行政手段的介入去完成,并且即使勉强能够完成这样一个形式性的程序过程,其结果的公正与否又有谁能保证得了的呢?这样的所谓T+0难道还会有什么市场意义没有吗?
蓝筹股的所谓优越性,无非在于一个稳字。不过,其所表现在市场走势上的这种稳,与其说由其业绩的稳定性所决定的,还不说更多的取决于其持股结构的稳定性。相当一些蓝筹股的控股股东是国资机构或民企创始人,出于稳定经营和资产保值的需要,一般不会轻易退出所持股份,不管蓝筹股实行不实行T+0,他们也不会频繁地买进卖出。当然,也不排除一些机构投资者出于投资增值或盘活资金的目的而存在激活交易的需要。蓝筹股如果实行T+0,他们在成为最积极的拥趸的同时,也有可能成为最主要的受益者。蓝筹股T+0给中小投资者也许可以带来闻风而动的机会,不过,这种机会对于他们来说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却是谁也无法说得清的。如果会有太多的人因此而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么,这样的市场还能稳得起来吗?市场如果只是为了迁就一部分蓝筹股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的利益要求而实行T+0,那么,这样的T++0不要也罢!这也许也正是早几年蓝筹股T+0的政策曾经被提上议事日程而并未能真正付诸实施的道理之所在。
市场的稳不稳,其实与股性的稳不稳并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而跟政策的利益取向却显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科创板、创业板在市场交易制度上既然可以新股上市的首五个交易日放开涨跌停限制,并且接下来的涨跌停限制由原来的10%放宽到20% ,为什么还非得继续保留T+1,而不能顺势而为引进T+0呢?
其实,涨跌幅限制放宽所带来的交易风险,最好的应对办法莫过于T+0。在一视同仁的T+0条件下,当天买入的股票也可当天卖出,则不仅机构投资者可以获得更大的自由空间,本小力薄投资者也可以及时止损,不至于一经买入就不得不被捆绑住手脚被动挨打。倘若能够看得清局势,有时通过买卖策略的适当调整也可以反败为胜。仅就公平性而言,T+0至少比T+1略胜一筹。
无可置疑,趁科创板、创业板在注册制改革条件下放开涨跌幅限制等一系列政策之机,顺势而为地推出T+0,方为上策。这不仅将有利于提高市场活跃度,而且也能更好地体现交易公平,较好地弥补放宽涨跌幅限制所有可能放大风险的制度性缺陷,维护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何乐而不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