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违约?公司可以发放债权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公司债券违约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司可以发放债权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一、城投债务违约后怎么处理
城投债出现违约由地方政府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及支付本金,在债券市埸上己经发生了许多起政府担保债券违约案例。
二、泸西县城乡建设集团债券违约
1、是的,泸西县城乡建设集团债券存在违约情况。
2、原因是泸西县城乡建设集团去年开始出现还本付息困难的情况,未能按期偿还债券。
3、该公司存在多种问题,如过度扩张、项目盈利能力不足等,导致资金链紧张,无法按期归还债务。
4、此外,当前国内经济形势不稳定,信用债违约事件屡屡发生,也对该公司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5、对于投资者而言,应当对自己的投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6、而对于企业而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盈利能力,规避违约风险。
三、债券违约怎么处理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中国债券违约数已达379只,违约金额3014.32亿元。债券违约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但对于很多资管机构来说,仍然是谈虎色变,难以接受的。倒不是说大家赔不起这几个钱,而是说在处理债券违约的流程上,没有一套成熟的打法。
一般常见的“乱中出错”有四类:
也就是账户转移,办法很多,但不便细说。此处仅举一例,譬如为了保证公募基金名誉不受损,而用专户产品接手负面债券,企图隐瞒踩雷消息。这是妥妥的违规,小事儿变大事儿,坑家败业的招数,在监管屡次出手整治后,金融机构们如今已不大敢了。
这种操作常常出现在公司主管领导并不了解债券业务的情况下。一听说债券违约了,就觉得是出事故了,一定是投研渎职了,得立刻弄清楚谁来背锅。踩雷固然有投研的责任,但其它成因也很复杂。譬如说,违约是人力所不能预料的意外事件引发的;公司信评人手素来不足,本来就不被重视、形同虚设;业绩压力倒逼投资经理信用下沉;关系单位塞过来的烂债;往年遗留的通道业务。如果等公司把谁来背锅这件事儿先掰扯清楚了,往往处理负面债券的黄金时间都错过了。更可怕的是,甩锅型问责,有可能彻底瓦解公司的凝聚力,分分钟上演人性试炼修罗场。
这是处理非标的思路,被很多公司顺手搬到标债条线。问题是债券投资经理们真心不会处理违约啊!他们一不懂法,二没经验,三都是斯文人,怕是一毕业就在金融机构吹空调看报表,哪里见过什么生死存亡之际的实体企业?你派投资经理去讨债,是真心想讨回来么?
如果说踩雷账户不差钱儿的话,“方法四”未见得不好,只能说不划算。在2018年,违约加速爆发之时,很多机构变成惊弓之鸟,别说债券负面了,恨不能把民企都出干净。至于价格呢,只要卖得掉,不惜血本。于是出现了本来没什么违约可能的民企债,60元成交;稍有一些瑕疵,但即便破产清算也很有可能拿回10几20块的,5元成交。一时间,敢做垃圾债策略的几家券商自营、债券私募基金和少量外资机构风生水起,赚得盆满钵满,一年翻三番都不是梦!
那么,应对债券违约,相对理智的做法应该是什么样呢?我们按着时间线索从头到尾捋一遍吧:
首先,处理违约债券最好的时机,当然是在市场普遍还没意识到它要违约的时候。如果你的债券投研团队在风起于青萍之末,便明察秋毫,料敌先机,早早断定这支债八成要坏菜,那么按照正常的市场价格,或者稍微高一点点的价格(注意不可过高,反而引人生疑)赶紧出掉,是最风骚的操作。但同时也要注意,你的研究判断必须是基于合法合规的信息来源,不能是靠内幕消息。否则真等到债券违约了,大家都扣在里面,提前跑掉的人家难免吸引仇恨,被追翻旧账。
如果等负面消息公之于众了,譬如企业实际控制人前一天夜里被警方带走了;年报、季报突然变脸,账上现金不见了;甚至评级公司都已经下调评级了!那就只能折价卖给风险偏好较高,专门做高收益债或者垃圾债策略的机构了。这种情况下,卖方往往只能任人宰割。因为目前全市场活跃买盘加起来也就只有百十来亿,对于存量尚有2000多亿的违约债券,和数量更为庞大的可疑负面债券来说,流动性杯水车薪。由于买盘少,买盘自然可以高坐城楼,挑挑拣拣,任性出价。而卖方呢,要么担心名誉受损,要么账户眼看到期,不敢影响正常兑付,所以在价格谈判中总是弱势的一方。
现在各大债券交易所都支持债券违约停牌后交易,因此,违约后也可以选择折价卖出。另外还有匿名交易平台,采用公开拍卖,竞价成交的方式成交,一方面可以保全卖方的脸面,另一方面让买方实现竞争,也能起到提高“负面、违约债券”流动性和价格透明度的作用,但这些都只是起步阶段,成交量十分有限。
其实当前有担保的债券数量是比较少的。以前我们常常觉得有担保的债券特别让人放心,你可以向担保方求偿。但打脸的现实是担保方也不总是靠谱,有个别案例,企业还没违约呢,担保方已经先倒闭了。还发生过担保方的实际控制人也已经被警方带走了的情况,还有担保方就是还不起的。总之,绝不是说债券有了担保,就可以高枕无忧。
另一种方法是处置抵质押物。有抵质押的债券的确是比纯信用债多了个抓手,但形势也很复杂。大部分金融机构债券持有人并没有什么处置企业抵质押物的经验,有时是陷于法律诉讼的泥潭(譬如抵押物是块地,然而地上早盖了属于别人的房子,你要怎么处置?);有时呢,是对抵质押物的管理和变现一筹莫展。(你是会经营酒店啊?还是能卖得出去企业自己都卖不掉的存货呢?)总之,绝不是说得到了抵质押物,就相当于还上钱了。
无担保债券违约才是最常见的情况。它的处置方法分为三种,我们按照一般意义上的优劣排个序:上策是“自主协商”;中策是“仲裁”,下策是“司法诉讼”。
1、自主协商里面也分三种类型,上上策是“自筹资金”。
就是企业自己去想办法,是从银行借也好,是跟股东要也罢,当企业还有希望能自己筹到钱,说明企业还没有放弃,觉得还能经营下去,要主动维护它的商誉,这种情况下常常能够实现本息全额兑付。
最常见的是股东代偿,这说明股东还没有放弃自己的下属企业,它肯出面来还也是很好的结果,有可能本息都付,也有可能大股东只肯付本金,或者大股东愿意折价受让全部债券。虽说债券持有人可能受到一些损失,但大股东出面解决,一般都很快,几个月之内就有结果。要知道时间对于资管机构来说也是命啊!不过呢,近两年随着违约的大面积爆发,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竟有企业主动选择违约或者频频放出负面消息压低估值,再通过第三方折价收购债券予以冲销,最终实现100块钱借债,60块钱还完的结果。只可惜对于这种要钱不要脸的恶意逃废债行为,债券持有人当下也没什么有效的应对手段。
企业肯定是没办法了,股东也不管了。这时候政府或者战略投资者出面介入,帮助企业债务重组是一种绝处逢生之法。还有一种“债务重组”是企业全额兑付本息肯定办不到了,但如果持有人肯做一些让步,譬如展期——晚点儿还;打折——少还点儿;增信——现在还不上,但是先补充一些担保品,您看行不行?最后“债转股”——债是还不上了,要不您当我股东得了。
战略投资者介入的债务重组,也往往会调整条款,不大肯全额兑付。反正,沦落到“债务重组”了,债券持有人要有心理准备,怎么也得放点血了。而且债务重组是不断谈判协商的结果,往往耗时很长,还有随时谈崩了的可能。要不怎么说是上下策呢。
在谈判的过程中,大型债券持有人往往有比较多的发言权,甚至可以主动帮企业引入战投,或者解决融资问题,也有因此能力而单独、提前、暗搓搓地获得全额偿付的,令只能被动等待的小型债券持有人欲哭无泪,自叹弗如。
仲裁其实也是一种比较好的法子,它比司法诉讼要快,但它需要发债机构与债券持有人协商一致。如果企业都违约了,哪那么容易协商一致啊?所以能事先在债券发行条款中约定好“仲裁条款”是最完美的了!一旦违约,按照仲裁条款,该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
但因为我国债市违约经验尚浅,绝大多数债券合同里并没有仲裁条款。所以现在也很少有债券持有人能通过仲裁实现违约处置的。但国内企业在海外发行的债券就常常有保护持有人的“仲裁条款”。
近年来常听到违约企业拼着坑了国内债券持有人,也要先把外债还了。大家都不忿,凭什么啊?这不是崇洋媚外么?但其实,外债条款更具约束力是原因之一。咱也不用羡慕,这自然是人家发达国家们踩过多少雷才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我们很多资管机构,是有能力左右一级市场发行的,如今何不借他山之石,把有利于债券持有人的“仲裁条款”早早埋伏进合同里呢?
上兵伐“自主协商”,其次伐“仲裁”,其下“司法诉讼”。“诉讼”之法,为不得已。
因为一旦沦落到诉讼,耗时就会非常漫长,债券持有人肯定有得煎熬了。“司法诉讼”绝不是派公司一个信用研究员,一个法务去就能解决的,你需要一个专业的法律团队帮助你选择一个最恰当的时点、最恰当的理由、最恰当的方式。“司法诉讼”也不是要等到“自主协商”和“仲裁”都没戏了才开始。你得从将要违约,甚至刚出现负面时,就一颗红心、两手准备,边打边谈。
“司法诉讼”里面又分两种:下上策是“求偿诉讼”,下下策是“破产诉讼”。
1、“求偿诉讼”的结果往往比破产诉讼要好一点。能求偿,说明企业还活着,你还可以跟他去商量,你要怎么赔给我。
2、一旦是破产诉讼的话,企业已官宣“死亡”,直接躺倒了。
在破产诉讼中又分为三种:下下上策“破产和解”,下下中策“破产重整”和下下下策“破产清算”。
(1)“破产和解”有可能是其中结果最好的,因为和解的话,相当于企业置之死地而后生!它又挣扎着爬起来配合你偿债了!
(2)“破产重整”次之。说明企业还有价值,有一个第三方,愿意出手来盘活他。你可以跟重整方来谈。但是这个时间又会拖得奇长无比,毕竟企业重整是多大的事啊!是死马当做活马医,一不留神就会重整失败。
(3)最后一个办法是“破产清算”。这个真是万不得已去抄家了。可抄家是有顺序的,作为买信用债的机构投资者,你的排位真是要多靠后就有多靠后,执行时间也往往遥遥无期……
从2014年中国债券市场发生实际违约以来,大家处置违约债券的方法基本如上。
在“打破刚兑”的新时代里,任何资管机构以为自己能凭借信评的力量永不踩雷是不科学的;用脚投票,躲到国企里,躲到AAA里,也不是长久之计;即便是城投的金身,也总有打破的一天,你还能躲去哪里呢?尽早制定应对之策,免得临敌自乱才是王道。
不过,道理虽好懂,现实却难缠。如今“资管新规”倒计时还剩一年冒头,金融机构普遍过着艰难的日子,尤其中小型机构,时刻挣扎在“盈亏平衡线”甚至“生死存亡线”上,在赚钱如此急迫的节点上,谁愿意来推动“违约制度搭建”这种费力不讨好,短期不见效的工作呢?
主管领导可能会想:诸事繁杂,容后再议。
投研人员可能会想:臣虽有心,有心无力。
风控人员可能会想:臣若先提,背锅首席。
就这样一天拖一天,直到违约真的发生,责任谁也跑不了……
借用明代改革家张居正的一段话:
“人皆知金帛为贵,而不知更有远胜于金帛者。谋之不深,而行之不远。人取小,我取大;人视近,我视远。未雨绸缪,智者所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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