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扩容初定7月做市商制度或伴随登场
新三板扩容初定 7月做市商制度或伴随登场
新三板扩容初定 7月做市商制度或伴随登场 更新时间:2010-5-15 23:58:05 胡中彬
此前一直因为创业板推出而暂停的新三板扩容即将重新启动。本报获悉,首批扩容试点的时间已经定在7月份。
一位消息人士称,按照监管层的计划,新三板市场年内有望分两批进行扩容试点。另据了解,重启扩容的新三板市场也将做多项重要改革,做市商制度有望首次登陆中国资本市场,而且对今后进入三板市场的公司将采用注册制的形式,这得到了监管层的首肯。
今年中国资本市场先后推出了创业板、股指期货,被称为中国证券市场“最后一块拼图”的三板市场是今年的又一项市场重大制度安排,新三板是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蓄水池,一直受到了证券业、企业界尤其是中小科技企业的企盼。
时间窗口初定
一家证券公司的高层人士称,在经过证监会充分研究和筹备后,新三板市场扩容试点工作可能将从7月份正式开始。东湖开发区管委会一位负责人也证实,“光谷将成为新三板的第二个试点地区”。
据悉,目前东湖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已经遴选出武大有机硅、海创电子等8家将首批挂牌的企业。而第二批则有望累计达到15家。
另外,来自青岛市科技局的消息称,青岛市也召开了新三板协调会议,确定5月底促成首批企业签约股改。目前26家备选企业中已有14家企业获得券商推荐。
新三板市场,是由证券公司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此前仅在北京中关村进行试点。中关村代办系统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自2006年1月启动至今已有4年,已经有60多家企业挂牌,区别于老三板市场这里汇聚的全是高科技企业。一批挂牌公司通过报价转让平台实现融资发展,甚至为成功登陆主板、创业板创造了条件。在中关村报价公司示范作用下,各地高新区几年来纷纷争取加入试点范围。
虽然相关准备工作已经过多年的酝酿,但新三板扩容却迟迟未见动静。
从今年年初开始,新三板问题便成为证监会今年工作的重点,证监会成立了由市场部牵头,发行部、公众公司部、法律部、研究中心、深交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并进行了多次调研和讨论。
此前,新三板一直由证券业协会负责管理,而在不久前,证监会也悄然将新三板的监管权限纳入到了其监管体系下,以符合国内对公众公司的法律要求。
“按照有关规定,我们的公众公司是指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股东人数超过200的股份有限公司,而公众公司则须有证监会负责监管,证券业协会今后则仍做自律管理。”针对此,证监会相关人士在近日的一次会议上表示。
中国场外市场采用 “56+1”模式,将在全国56个高新技术园区加1个苏州工业园区的基础上建立。
做市商制度面世
西部证券新三板业务负责人程晓明博士向本报透露,新三板配套政策中初步确定了将引入做市商制度。
据悉,做市商制度将借鉴于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做市商是指以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以自有资金为基础,不断向公众投资者连续发布某个证券的买入或卖出价,并随时准备以该价格向公众投资者买入或卖出某个证券的特许证券交易商。
“新三板的做市商制度基本上与美国纳斯达克做市商制度无太多差异,仅仅是技术手段上会略有不同。”程晓明称,做市商制度能够解决新三板挂牌企业中创新型企业业绩波动大、企业估值难的问题。
去年,证监会曾对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了五项制度性改革,涉及到准入条件、交易结算制度、限制安排、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对此,证监会一位人士称,这些改革更多的是技术层面,但法律层面并未有涉及。
“原打算采用QIB制度,但是标准不好判断,于是改成了每手3万股的限制,限定了投资规模,一定程度上对投资者资格有了限定。”上述证监会人士称,“没有自然人参与,市场流动性相对欠缺,不管是机构还是自然人,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可以投资场外市场。”
据悉,在投资者方面,仍将继续采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但将进一步降低投资者的门槛。在去年的规定中,只放开机构投资,而今年有望对个人投资者进一步放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概念在创业板、股指期货中均已经在采用,核心是关注投资人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
据记者了解,与备案制类似的注册制也得到了监管层的首肯,将在新三板扩容试点中得到采用。“监管的方式还在讨论中,不一定采用核准方式。”该证监会人士证实这是一种可能性的变化。
定位之争
此前,新三板的定位一直是之前各方争议的焦点,作为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新三板被更多的寄予了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厚望。
但在许多地方政府和高科技园区眼里,新三板仍然只是被看成一种融资途径而已,也有人认为,新三板适用于所有中小企业,由此将新三板的范围泛化为所有需要融资的企业。
“新三板并不是创业板和主板市场的孵化器,说企业发展壮大后就必然要到创业板和主板上市,这种定位有失偏颇。”程晓明举例说,微软已成为全球高科技企业的龙头,其财务指标等条件早已符合纽交所的上市标准,但依然留在NASDAQ享受40多家做市商的报价服务,并没有转板到纽交所。
程晓明的观点是,选择到什么样的市场上市,最根本的是看企业适用哪种估值和交易制度,主板、创业板与新三板不应有好坏与主次之分。
上述证监会人士坦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本质是风险的分层管理,不同企业风险特征不同,风险分层管理的基本实现方式,就是制度的差异化安排,各层次市场制度是不一样的。
一直以来,中国多层次市场中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之间的定位差异模糊,以至于创业板的推出也曾备受诟病。而业内人士认为,新三板能在这种定位下应运而生,并即将引入诸多市场化的创新制度,这也对中国资本市场的重新定位带来了一个信号,有望倒逼整个资本市场间明确以企业风险特征和交易方式作为核心要素而进行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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