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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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附属资本”指的是什么巴塞尔协议2的三大核心核心资本的相关规定银行资本净额怎么算银行的“附属资本”指的是什么《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商业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巴塞尔协议2的三大核心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于统一银行业的资本及其计量标准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基础上,新增了对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的新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
核心资本的相关规定1.核心资本的概述《巴塞尔协议》将银行资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核心资本,又称一级资本(Tieronecapital)和产权资本,是指权益资本和公开储备;另一类是附属资本,又称二级资本。
2.核心资本是银行资本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参考《巴塞尔协议Ⅲ》条款,规定核心资本至少要占资本总额的50%,不得低于兑现银行风险资产总额的6%(由4%上升至6%)。
3.核心资本的来源:包括发行普通股、提高留存利润等方式。
银行资本净额怎么算商业银行资本净额计算公式如下:
资本净额=核心资本+附属资本-扣减项。
核心资本是商业银行资本中最稳定、质量最高的部分,银行可以永久性占用,可以长期用来吸收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失,是银行资本的核心,从而获得了“核心”资本的名称。其构成如下: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以及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优先股、长期次级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同时附属资本的总额不得超过一级资本总额的100%,即核心资本至少要占资本总额的50%;
扣减项包括:商誉、对未并表银行机构的资本投资、对未并表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对非自用不动产的投资、对工商企业的资本投资、贷款损失准备尚未提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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