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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存量房贷银行趁火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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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存量房贷,银行趁火打劫?

上调存量房贷,银行趁火打劫? 更新时间:2010-5-2 2:04:29

本报记者 李叶 路晓丹 北京报道

正方

中行对存量房贷利率的提高会直接影响到刚性需求的那部分购房者,属于霸王条款。

●吉林国阳律师事务所张书伟:

中行提高存量房贷,确实有趁火打劫的意味。目前,中行对存量房贷利率的提高会直接影响到刚性需求的那部分房奴,如果是为了打击二套房、投资房和投机房的购置者,可以在提高利率的情况下加以说明,否则一刀切地全部提高存量房贷,有钱人还可以提前全部还清,而更多的自住型需求的购房者,本身并没有多余的资金,只能咬紧牙关硬挺,这对于他们的利益损害是最大的。中行迎合国家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打击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购置者并不是不可以,但是不能连首套房的购置者一起挨刀,否则,就违背了国家调控政策的初衷。

●北京联达四方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杨少锋:

中行突然上调存量房贷,就是属于霸王条款。如果中行一意孤行,坚决上调存量房贷,势必失去客户的认可。中行的行为很可能引起群体效应,在某些机构面前,消费者永远处于劣势,现在银行的客户就应该联合起来,壮大自己的力量。银行不能因为追求高额的利润而让客户来埋单,于情于理都讲不过去。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

中国银行上调存量房贷是银行的个体行为,不代表银监会的意志。中国银行上调存量房贷引发了很大的争议,这是银行追求利润的行为,是银行内部的一个指导方针,国家的调控政策也并没有对存量房贷有明确的规定。中国银行之所以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银行资本的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空间。后续银行应该会出更详尽的细则,否则如果一刀切地取消存量房贷利率7折优惠,势必会影响到大多数购房人的利益。客户应该根据合同的规定来应对中行政策的执行,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利率条款,那肯定还是按照合同执行。

反方

中行上调存量房贷是在国家调控房地产的宏观背景下产生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副总经理胡景晖:

中国银行上调存量房贷的政策本身是在国家调控房地产的宏观背景下产生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中国商业银行的利润主要来源还是存贷息差,中间业务并不发达;而从2008年底到现在,银行为了救市的确牺牲了比较大的利润,使得银行对于改变利率方式有需求。同时,中行的行为也是在合约允许范围内进行的调整,只是做法相对其他银行更加激进,是可以理解的。从长远来讲,对客户来说,利率工具以后会成为银行为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的一个主要手段,这种变化是需要适应的;对银行来说,应该更多地发展中间业务,同时推进贷款多元化,避免对单一行业和单一利润来源的过度依赖。

●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常务理事、

著名品牌营销专家陈真诚:

对于在贷款合约中规定了银行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调整利率执行方式的客户,中行上调存量房贷的做法是符合契约精神的。中行率先上调存量房贷,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对于金融风险的担忧。中行在此次调整中相对积极,这也和中行国际化程度最高有关。但是,由于存量房贷上调,以首套房为例,7折上调为8.5折,利息成本增加值在20%以上,这对于支付能力有限的“跟风购房者”,还款压力会非常大,一旦造成断供,就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使贷款者未来很难再取得银行贷款。

●东北证券金融行业分析师唐亚韫:

银行上调存量房贷的前提是不能违反所签订的贷款合约。能否上调存量房贷,取决于合同中是否赋予银行一定年限后修改利率方式的权利。中国银行上调存量房贷的行为,本身是严格执行银监会相关政策的行为,由于各银行的贷款合约不尽相同,因此并不是每一个银行都有调整利率折扣的权利。如果在合约中有相关规定,其他银行跟风就很有可能。不过中行对其部分贷款合约所规定的利率调整年限是2年,因此对银行今年业绩来说,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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