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季度起非沪籍可在上海16个区申请共有产权房
今年三季度起,非沪籍可在上海16个区申请共有产权房
今年三季度起,非沪籍可在上海16个区申请共有产权房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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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据文汇报报道,上海市房管局局长胡广杰今天上午在做客2019“民生访谈”时介绍称,2018年上海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将共有产权保障房受益面扩大至部分非沪籍家庭的政策,今年三季度起这一政策举措将在全市16个区全面开展实施。
“我们先行试点了三个区――金山、松江、虹口,今年计划通过二季度对政策试点以来评估的基础上,三季度16个区要全面拉开。”胡广杰同时强调对非沪籍常住人口开放供应,是在保证本市户籍的情况下做增量。这意味着,需不影响上海户籍居民家庭申请的正常供应。
公开资料显示,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此前,上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按照“先紧后松”的原则确定,先后五次放宽准入标准。而根据2018年10月8日最新发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非沪籍申请共有产权房需满足5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2、在本市无住房
3、已婚
4、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5、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而在定价方面,非沪籍购房与上海市户籍居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采取同一标准,即实施政府定价,且购房人产权份额应当不少于50%。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累计签约购房约9.2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