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新规官方解读,借贷利率最新政策
财联社(北京,记者 姜樊)讯,今日,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终于尘埃落定。根据人民法院最新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上线变为每个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LPR利率市场报价的4倍。
按照今日最新的LPR利率,3.85%的 4 倍计算, 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 15.4%,相较于过去的 24%和 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这也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判定高利贷的标准也随之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此次发布的利率上限是针对民间借贷的新规,而非金融机构。但是业界人士普遍认为,该新规也将间接影响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
非法经营罪的门槛调低
此次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规定”),就是针对民间借贷当下出现的一些问题,并进行修订的。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对记者表示,从最高法的解释来看,监管机构批复的持牌金融机构不在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范围。
在最高法发布会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小荣表示,民间借贷是多层次信贷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了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但也多次提及利率过高等问题。
“尤其是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产生巨 大冲击,我国很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前所未有的压 力,而融资成本过大是重要原因之一。 ”贺小荣表示。
一位熟知民间借贷的资深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此前很多专业从事民间借贷并以此为生的个人和机构,如此前P2P行业中,其资金成本普遍也在18%左右。再加上此前《民法典》中规定两年内放贷10次以上,将被定义为非法经营罪,或将面临最高15年有期徒刑,未取得相关牌照的机构如果还将以放贷为生,无论从模式上还是从法理上,都已经无法持续。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规定》还针对“套路贷”、“校园贷” 等情况,在人民法院认定借贷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中增加了一种, 即第十二条第三项“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 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应当认定无效。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以前超过年化36%的职业高利放贷行为被定为非法经营罪;而新司法保护上限一变,对刑事入罪的标准也就同时变低,直接影响本罪的构成要件里的核心要点。
高利转贷的套利行为再上紧箍咒
除了专业放贷以外,企业之间拆借等属于民间借贷的正常范围。最高法表示,民间借贷作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形式,应当坚持自愿原则,即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借贷双方可以就借款期限、 利息计算、逾期利息、合同解除进行自愿协商,并自愿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
不过,一些机构通过金融机构贷款后转贷套利的行为也被禁止。最高法表示,在与民营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座谈时,多数代表建议要严格限制高利转贷行为,即有的企业从银行贷款后再高利转贷,特别是少 数国有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后转手从事贷款通道业务,违背了金融服务实体的价值导向。
因此,最高法决定对原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第一项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 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合同无效情形,修改为《规定》第 十四条第一项“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进一步强化了司法助推金融服务实体的鲜明态度。
部分金融机构利率倒逼利率进一步下行
虽然此次最高法下发的《规定》针对民间借贷,金融机构并不在该规定的范围内,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也将被进一步下调,同时也将倒逼存款端利率的降低。
实际上,金融合同是否也按照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执行,一直以来也是市场争论的话题之一。
一般来说,银行信用卡、消金属于持牌金融机构,不在这次《规定》的管辖范围之内,之前中国人民银行有放贷利率和存款利率的上限和下限管制,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先后取消了上线和下限,这是利率管制的重大突破。目前,监管机构未对持牌机构有利率上限的限制。
“但是如果持牌机构借助司法系统进行纠纷处置的话,司法大多数会借鉴民间借贷的规定。从逻辑上看,大家的普遍印象是,持牌金融机构不可能比高利贷还高。” 陈文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所以当下银行信用卡、消金公司等,名义的放贷利率也是踩着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上限来设置的。而从司法只是角度来说,也会对正规金融机构形成压力。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也表示,司法解释关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规定,本来就不适用于金融机构,但地方法院经常以此来约束金融机构,希望最高法院就此进行强调,并形成对地方法院的统一指导,减少因执行尺度不一给金融机构带来困扰。
在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当下银行业针对优质客户都在进行抢夺,也经常遇到几家银行抢夺同一客户的情况。“不少银行已经开始在贷款端竞争低价争抢客户了,对于优质客户,金融机构的利率不可能比民间借贷高。”
不过,一些消费金融公司则对此较为敏感。一家消费金融公司相关人士表示,高风险客户对应的是高利率,当利率上限调整,这部分高风险用户业务带来的收益并不足以覆盖其风险,必然挤压机构盈利空间。另一方面,机构只能在其中挑选相对优质的客户提供信贷服务,积极来看也促进了机构客户质量的提升。
此外,柒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毕研广表示,在当下引导贷款利率下行、支持实体经济的大背景下,要让企业进一步享受到更低的利率水平,资金成本或也将进一步下行。也就是说,这可能也将促进存款端等低风险资金的利率下行。
助贷机构利率也将受到影响
最高法调整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助贷机构会不会受到影响?
“助贷机构后面衔接的是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从表面上并不受影响。”毕研广向财联社记者表示,但是目前来看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较为强势,助贷机构仍需要给一些银行缴纳一定额度的保证金,从而提高了借款人从助贷机构借款的总体利率水平。未来这部分保证金或将被进一步挤压。
财联社记者获悉,尽管监管层三令五申禁止银行将风控外包,但不少银行仍然以保证金的形式要求助贷公司进行兜底。一位助贷机构负责人向财联社记者表示,目前不少银行收取备付金约是贷款总额的10%到30%,出现一笔坏账银行将从保证金中扣除,助贷机构如果不及时缴足保证金,则会被停止合作。
一位助贷行业资深人士表示,这样的做法不仅让银行真实逾期率被掩盖,助贷公司也只能使用“复借”等展期的形式掩盖不良和拖长账期,还让借款人从助贷机构中借款的总体利率水平居高不下。也就是说,如果金融机构的利率也间接受到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影响,那么与之合作的助贷公司也将受此影响。而最有可能挤压的便是保证金。
陈文也表示,当下不少银行也对其合作的助贷机构最终利率有所要求,总利率超过一定水平的助贷公司也将无法与之进行合作。这对比较遵守规则的银行和助贷机构而言,也将导致其总体利率的下行。但如果银行还继续执行兜底的模式,那么助贷机构的压力将会增大,息差空间将无法填补其信贷风险。